记者8月2日从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湖南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日前获审议通过并正式对外公布,将从今年10月1日起施行。湖南将通过大力推行绿色建造方式,规范绿色建筑活动,助力碳达峰碳中和,实现建筑领域节能减排目标,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
绿色建筑是指在建筑的全寿命期内,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减少污染,为人们提供健康、安全、适用、高效的使用空间,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质量民用建筑。绿色建筑等级按照国家标准,由低到高划分为基本级、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
根据《条例》,湖南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内新建民用建筑,应当按照基本级以上标准建设。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以上的政府投资或者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公共建筑,以及其他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应当采用装配式建筑方式或者其他绿色建造方式,并按照一星级以上标准建设。鼓励其他公共建筑和居住建筑按照一星级以上标准建设。单体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以上的政府投资的新建公共建筑,单体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的社会投资的新建公共建筑,应当应用一种以上可再生能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