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周先生花了600多万买了一套新房,六月份交房后立马就装修。近日,父母上来便带着他们去看看自己都房子,没想到自己的新房子自己还没得住,里面竟然已经有人住了,周先生立马报警。

事情是这样的,周先生买杭州滨江区,花了600多万买了一套139平方的房子,当天带着父母过去看房子,刚想按密码锁开门,这时一名只穿个内裤的男子从里面开门,并问周先生有什么事。

周先生没有理会男人,直接走进查看新房,发现房子已经被人打扫得干干净净,里面摆放着被子,席子,锅碗瓢盆一应具有,还有一只正在煮饭的电饭锅正在不停的冒烟,厕所里面到处都是水,还有刚刚晾的衣服。

周先生质问男子是干什的,为什么会住在自己的房子里面。男子说他是装修房子的,是领导安排他住进来的。自己明明七月份已经装修完房子,为何安排男子住进自己的新房,周先生当即并通知物业公司。

物业了解周先生反应情况后表示,他们也不知情,因为他们是给工作人员安排有宿舍的,至于工人为什么住进周周先生的房子里,应该是属于个人问题与物业无关。

面对物业如此的回答,周先生表示非常的不满意。周先生认为这是物业的管理有问题,因为物业首要任务就是管理人员的进入,工人住进自己的房子却一问三不知,工人是怎么有他们房子的密码也不知道,业主的新房自己还没得住,就安排工人进去住,这样合适吗?于是周先生立马报警处理,并求助记者。

当记者问物业经理,工人在房子里住了这么多天,难道物业都没有发现吗?物业经理给出的答案是,因为很多户主都是加班加点维修,房子里有亮灯也是属于正常,至于男子为什么住进周先生的房子,纯属个人行为。周先生不想再跟物业扯皮,要求物业公司书面向自己道歉,并赔偿男子入住期间的房租,水电费。物业也表示先跟施工方沟通,再定个时间一起解决此事。

在这件事上,很明显物业公司存在着很大的问题,1,从交房给业主后开始,物业是没有权利私自进入业主家里的,要进入业主房子时,也需征得业主本人的同意。其次,物业公司是管理小区人员的出入,保障业主安全的。2,一个工人从7月26号住进周先生的房子,直到8月5号都没发现,这怎么说也说不过去吧?3,就算是工人的个人行为搬进周先生住,也是物业管理不到位导致,为何把责任推卸得一干二净呢?

于是周先生要求书面道歉,赔偿房租_水电费也是合情合理,毕竟新房子自己都还没得住了,就有人先登一步了,换成个别介意的人可不是这么好解决问题。物业公司既然是收钱服务业主,就必须以业主方面考虑问题,不仅要保证小区业主的利益,也要服务好业主,这样才能减少业主和物业之间的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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