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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个小区

按照《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解决城镇国有土地上房屋权属登记等历史遗留问题有关事宜的通知》(鄂府发〔2019〕100号)的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解决城镇国有土地上房屋权属登记等历史遗留问题,切实保障广大群众合法权益,尽快办理老百姓房屋产权登记手续,特通知以下小区可以由开发企业和购房人持相关转移登记申请材料,共同到不动产登记大厅办理房屋产权登记手续,小区名单详见下表:

|温馨提示

业主和房地产开发商工作人员共同到康巴什区CBD T2 二楼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新建商品房转移登记,需准备以下资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表(三表合一,盖开发商公章、法人章,代理人签字)

2、业主身份证原件

3、房地产开发商营业执照正副本、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每个房地产企业仅需提供一份基础资料)

4、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

5、契税票原件、增值税普通发票原件

6、开发商初始登记证书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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