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0日,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中,义乌与杭州市区、宁波市区等12个地区被列为“人口净流入的大城市”。“十四五”期间,这些城市新增保障性租赁住房供应套数占新增住房供应套数的比例力争达到30%以上。这意味着,未来义乌30%以上的新房有望是保障性租赁住房。

征求意见稿明确,保障性租赁住房主要面向城区无房新市民、青年人,特别是从事基本公共服务人员等群体。因此,新开工建设的保障性租赁住房,主要户型是建筑面积不超过70平方米的小户型。已经开工或建成的住房转为保障性租赁住房使用的,可以适当放宽面积标准,户型面积大的可以按间出租,适合改造成小户型的应予以改造。

浙江提出“坚持政策支持、多方参与”的基本原则。保障性租赁住房将坚持“谁投资、谁所有”,主要利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企事业单位自有闲置土地、产业园区配套用地和存量闲置房屋建设,适当利用新供应国有建设用地建设。项目须整体确权,不得分割登记、分割转让、分割抵押,不得上市销售或变相销售。

此外,征求意见稿还提出了多项政策支持。比如在重点发展城市,可以利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企事业单位自有闲置土地、产业园区配套用地、存量闲置房屋和新供应国有建设用地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在其他城市可以利用存量闲置房屋和新供应国有建设用地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

对产业园区内的存量工业项目,以及产业园区外亩均效益A、B类龙头骨干企业用地面积50亩以上的存量工业项目,在确保安全、满足职工居住需求、符合产业发展政策的前提下,可以通过新建、拆除重建、扩建等方式,将配套建设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的用地面积,占项目总用地面积的比例上限由7%提高到15%,建筑面积占比上限相应提高到30%,提高部分主要用于建设宿舍型保障性租赁住房。

在项目审批方面,将建立健全部门联审机制,通过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书的项目,落实项目税费、民用水电气价格、金融等优惠政策。

此外,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也有相关税收优惠。

什么是人口净流入?

人口净流入是指常住人口与户籍人口的差值,常住人口大于户籍人口,就说明该城市人口处于净流入,反之则为净流出。通常来说,一个地方的户籍人口总有一部分流出,即便是北上广这样的发达大城市,也有一部分户籍人口在外地。因此户籍常住人口的数据会小于户籍人口数据,而外来常住人口数据会大于人口净流入的数值。另外,净流入体现的是历年的存量,并非单年的变动。

哪些是浙江省人口净流入的大城市?

杭州市区、宁波市区、余姚市、慈溪市、温州市区、瑞安市、嘉兴市区、湖州市区、绍兴市区、金华市区、义乌市、台州市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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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何晓峰

编辑 潘晓红

审核 陶后夫

监制 邵建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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