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计申报时间4月-5月

申报要求

(一)在大鹏新区依法注册、纳税、经营或依法从事其他活动。

(二)诚实守信,申请前两年无申报资金弄虚作假、恶意欠薪等严重失信行为的。

(三)有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健全的会计核算体系。

(四)依法报送相关统计数据。

(五)申请品牌化连锁餐饮企业扶持项目的,还需符合下列条件:

1、开设连锁餐厅的企业需具备有效的注册商标;

2、每间连锁餐厅面积在100平方米以上。

申报材料

(一)《大鹏新区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专项盗金现代服务业项目申请书》,需原件。

(二)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含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公司章程、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印鉴)和签字样本。

(三)上两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最近三个月的会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四)上年度国、地税纳税证明复印件和完税证明复印件(附企业据此制作的在大鹏新区纳税情况明细表,加盖单位印鉴)。

(五)企业简介及相关产业企业证明材料。

(六)企业近三年获得政府各种财政资金扶持、奖励的详细情况说明。

(七)投资额2000万元以上的工程建设类项目申请扶持的,需提供项目可行性报告、结题报告、立项、验收等文件。其中可行性报告、结题报告需原件,立项、验收文件需加盖单位印鉴的复印件。

1、项目已完成的,需提供项目可行性报告、项目结题报告、项目立项及验收文件。其中项目立项及验收文件可选择以下一项提交:

(1)公司董事会出具的立项及验收文件;

(2)已获得省市区财政资金补贴的项目,提供省市区政府部门下达的项目备案证明、立项文件或资金盗助文件,验收通过资料;

2、项目尚未完成的,需提供项目可行性报告、项目立项文件。其中项目立项文件可选择以下一项提交:

(1)公司董事会出具的立项文件;

(2)已获得省市区财政资金补贴的项目,提供省市区政府部门下达的项目备案证明、立项文件或盗金盗助文件。

(八)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复印件(验原件)。

(九)与申请扶持项目有关的其他证明或辅助材料。需加盖单位印鉴复印件。主要包括:

1、获得总部企业认定证明;

2、获得“全国连锁百强”、“国家级商业示范社区”等称号的证明;

3、其他辅助证明材料。

有兴趣申报的企业可以通过以上联系方式进行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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