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根据市民的举报,执法人员在对城区一楼盘售楼处进行检查时,现场查获用于人脸抓拍的摄像头5个。随后,执法人员登录该公司使用的人脸识别系统,共查获涉嫌侵权的人脸识别数据814条。该案系温岭首例擅用人脸识别技术导致侵权的案例。

房地产开发公司负责人称,由于各卖房平台、客户经理之间时常对客户来源存在争议。

为消除这类争议,他们于2020年5月份开始安装和使用人脸识别系统,用以界定客户来源。该系统主要由人脸识别摄像头、人脸一体机、路由器、交换机、服务器等组成。

这不是温岭荣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第一次受罚!

今年1月,该公司发布含有 “首付46万起,2大超综、商业综合体(规划中)、新商圈综合体规划公示 新商圈占地203.8亩 规划新商圈地块占地203.8亩,涵盖约9000㎡购物中心,24000㎡金街,约9000㎡大型超市,配建一所12班幼儿园。”等内容的广告,并发布“由国际一级资质物业伯恩物业提供精奢物业服务”、“三甲医院近在咫尺!”等与实际情况不符的广告内容。

因广告中含有虚假内容,违反了《浙江省广告管理条例》第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温岭市市场监管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该公司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处罚款97174元。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房地产开发商在提供购房引导服务时必须守好消费者权益红线,不能私自抓拍人脸识别数据,侵犯消费者权益。消费者在选房、购房时,也应当提高隐私保护意识,对售楼处、休息室等场所多加留意,如有发现该公司安装了可疑摄像头,可直接拨打12345进行投诉举报。

未经授权 谢绝转载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