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本资料来源于网络,数据不一定准确,仅供参考!

附表一:广州市军转自主择业干部住房补贴标准(节选)

60岁以下自主择业干部,称为“在职”,60岁以上列为退休。已享受保障性住房,称“有房”,未享受保障性住房的,称“无房”。

附表:2 西藏补发住房补贴标准表

自主择业干部享受住房补贴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

一、住房补贴

军队转业干部及其配偶均未按房改成本价、标准价、安居工程房价购买住房,或者未参加集资建房,或者未按规定的普通公有住房租金标准承租公有住房,或者虽按规定的将通公有住房租金标准承租了军产住房,但拟退出或按经济适用住房价格购买现住房的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到地方后,未被党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录用期用期间的购房补贴,从批准转业的翌年1月1日起,根据安置地政府的规定,按照当地政府机关与其军队职务等级相应或者同等条件人员的办法执行,所需经费由安置地政府解决。

解读:

全国住房补贴政策都是一致的,如果夫妻二人有一方享受过上述所列情况,则自主后不能再申请住房补贴。主要是以下几种情况:

按房改成本价、标准价、安居工程房价购买住房;

参加集资建房;

按规定的普通公有住房租金标准承租公有住房;

按规定的将通公有住房租金标准承租了军产住房。

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千部被党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录用聘用以后期间的购房补贴,按照所在单位的规定执行。

解读:再就业的战友需要注意,需要了解清楚就业单位性质,毕竟如果两不冲突,保证住房补贴最好!

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千部服现役期间的住房公积金,在其离队时一次性发给个人。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地区,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可以根据本人意愿,将部队一次发给的服现役期间的住房公积金计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计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在购建住房时,安置地有关部门应当并优先提供住房公积金货款

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服现役期间的住房补贴,由部队计发至批准转业当年的12月31日。

解读:

自主择业战友在当年办理离队手续时,需要确认一次性结算金额,大家一定要确认住房补贴及公积金是结算到当年年底,而不是退役命令时间7月31日。

※温馨提示

自主择业军转干部享受住房补贴需要以下条件:

一是安置地政府建立了统一的党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住房补贴制度;

解读:如果安置地公务员没有住房补贴制度,则自主干部不享受;

二是军转千部及配偶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国转联(2001)8号文第三条规定的几种情况);

三是安置地政府建立的住房补贴制度,与本人转业时在军队领取的住房补贴数额有差距,可领取差额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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