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户,一个十多年来荣获了无数羡慕眼神的群体。

每当某地有拆迁致富的新闻,各类的朋友圈和社交网站都会被迅速刷屏,比如说深圳白石洲诞生1878个亿万富翁的这条消息,便一度闹得沸沸扬扬。

拆迁成为了一夜暴富的代名词。谁都盼望有一天拆迁之神降临到自己家,一夜之间拥有十几套房屋。现实中,因为拆迁暴富的人也确实不少。

但现在,拆迁户或将成为过去式。

8月31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正式发布《关于在实施城市更新行动中防止大拆大建问题的通知》。

通知提出,严格控制大规模拆除;严格控制大规模增建。

城市将不再依靠大拆大建进行更新!

坚持划定底线

防止城市更新变形走样

01

严格控制大规模拆除

除违法建筑和经专业机构鉴定为危房且无修缮保留价值的建筑外,不大规模、成片集中拆除现状建筑,原则上城市更新单元(片区)或项目内拆除建筑面积不应大于现状总建筑面积的20%。

02

严格控制大规模增建

除增建必要的公共服务设施外,不大规模新增老城区建设规模,不突破原有密度强度,不增加资源环境承载压力,原则上城市更新单元(片区)或项目内拆建比不应大于2。

03

严格控制大规模搬迁

不大规模、强制性搬迁居民,不改变社会结构,不割断人、地和文化的关系。要尊重居民安置意愿,鼓励以就地、就近安置为主,改善居住条件,保持邻里关系和社会结构,城市更新单元(片区)或项目居民就地、就近安置率不宜低于50%。

04

确保住房租赁市场供需平稳

不短时间、大规模拆迁城中村等城市连片旧区,防止出现住房租赁市场供需失衡加剧新市民、低收入困难群众租房困难。

同步做好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统筹解决新市民、低收入困难群众等重点群体租赁住房问题,城市住房租金年度涨幅不超过5%。

也就是说,在未来只有这三种情况才会面临拆建——违法建筑、危险房屋和现状总建筑面积20%以内的房屋。

就通知内容来看,“拆迁无望”一说可能略有些夸张,毕竟实在需要拆迁的还是会拆迁。

但是已经确定要走“老旧小区改造”这条路的小区,暂时拆迁这件事情应该与业主没什么关系了。

通过拆迁一夜暴富的人群比例,也将大大减少。

坚持应留尽留

全力保留城市记忆

除防止大拆大建大规模搬迁外,本次通知还强调了对历史建筑、具有保护价值的老建筑的保留利用。

以往并不鲜见的对百年历史的老房子下“征收决定”的情形显然不在被鼓励之列。

01

保留利用既有建筑

不随意迁移、拆除历史建筑和具有保护价值的老建筑,不脱管失修、修而不用、长期闲置。

鼓励在不变更土地使用性质和权属、不降低消防等安全水平的条件下,加强厂房、商场、办公楼等既有建筑改造、修缮和利用。

02

保持老城格局尺度

不破坏老城区传统格局和街巷肌理,不随意拉直拓宽道路,不修大马路、建大广场。

鼓励采用“绣花”功夫,对旧厂区、旧商业区、旧居住区等进行修补、织补式更新,严格控制建筑高度,最大限度保留老城区具有特色的格局和肌理。

03

延续城市特色风貌

不破坏地形地貌,不伐移老树和有乡土特点的现有树木,不挖山填湖,不随意改变或侵占河湖水系,不随意改建具有历史价值的公园,不随意改老地名...

鼓励采用当地建筑材料和形式,建设体现地域特征、民族特色和时代风貌的城市建筑。加强城市生态修复,留白增绿,保留城市特有的地域环境、文化特色、建筑风格等“基因”。

坚持量力而行

稳妥推进改造提升

通知中还指出城市更新应当加强统筹谋划,探索适用于城市更新的规划、土地、财政、金融等政策,完善审批流程和标准规范,拓宽融资渠道,有效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坚决遏制新增隐性债务。

严格执行棚户区改造政策,不得以棚户区改造名义开展城市更新。

不沿用过度房地产化的开发建设方式,不片面追求规模扩张带来的短期效益和经济利益。

采用疏解、腾挪、置换、租赁等方式,发展新业态、新场景、新功能。

以补短板、惠民生为更新重点,聚焦居民急难愁盼的问题诉求,开展城市市政基础设施摸底调查,鼓励近自然、本地化、易维护、可持续的生态建设方式,优化竖向空间,加强蓝绿灰一体化海绵城市建设。

总结

城市未来更新不再大拆大建已成事实,再像若干年前那样动辄N套房、上百万的补偿利益,甚至把孙子那辈的房子都给弄下来的情况将变得非常少见。

保留城市现有格局,通过修缮、改建对城市进行更新将变成主流。

当然,不再大拆大建,也就意味着会有一些“小拆小建”,但如果还是抱着“拆迁补偿”致富的念头,做着一夜暴富的美梦,建议还是直接打消吧。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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