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24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首次明确了国家层面住房保障体系顶层设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决策部署要求,成都在全国率先出台了《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将着力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的住房困难问题。
成都市提出“十四五”期间计划筹集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25万套(间),其中2021年计划筹集建设6万套(间)。
具体如何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
8月31日,成都市住建局召开新闻通气会
进行了详细发布和解读
保障性租赁住房:
针对符合条件的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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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保障性租赁住房”
在国务院明确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制度中,“保障性租赁住房”主要解决符合条件的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的住房困难问题,以建筑面积不超过70平方米的小户型为主,租金低于同地段同品质市场租赁住房租金;“保障性租赁住房”由政府给予政策支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引导多主体投资、多渠道供给,主要利用存量土地和房屋建设,适当利用新供应国有建设用地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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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对象包括哪些群体
“保障性租赁住房”的申请对象为符合条件的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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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标准是怎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