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碧桂园发起投诉的回应
8月17日,我们推送一条关于碧桂园的相关信息,8月18日,碧桂园方面委托第三方表示“想聊聊你发的文章的事”被我们婉拒。今天我们在后台收到了临沂市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发起的投诉。
8月17日19时32分,临沂市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我们内容侵犯名誉/商誉/隐私/肖像为由发起投诉。其投诉依据为:文章中关于“消息源特别提醒我们注意:其发布认筹宣传时仅获得了16号楼的预售许可。7月30日 我们在枣庄住建局官网查询到该楼盘或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为:(市中)房预售证第21-29号,且该证仅为16号楼的预售许可。”的信息与项目实际情况存在不符,特此申请撤稿删除。
碧桂园方面无非想表达两点:一点是想表达他们16号楼具体获得预售许可的时间为7月19号,另一点是想表达在7月30日还获得了其他楼盘的预售许可。
现在,我们来对临沂市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发起的投诉进行回应
回应一:枣庄市中区碧桂园·星汇16号楼在7月19日获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这是我们原推文在第二段第一句话中就已经明确表明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