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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网上选房规则和说明

一、网上选房规则

(一)房源确定规则

登录网上选房系统并实名认证后,认租家庭在所属场次规定的选房时间及可选房源范围内,自主选择规定数量的意向房源,并对意向房源进行先后排序。为确保能够选中住房,在房源数量允许的情况下,建议认租家庭所选意向房源的数量不小于其在本场次的选房排位,比如选房排位为第1位,则至少选择1套意向房源,选房排位为第2位,则至少选择2套意向房源,以此类推。

选房结束后,系统根据认租家庭选房排位先后顺序、意向房源先后排序及房源被选择情况,即时计算确定当场次所有家庭最终选中的住房。示例如下:

现有甲、乙、丙、丁、戊、己、庚七个家庭在同一个场次选房,可选意向房源数量为七个。七位选房家庭的选房排位及意向房源如下所示。

(1)甲家庭:选房排位第1,选房的意向房源依次为A、C、F、B、D、G、H房;

(2)乙家庭:选房排位第2,选房的意向房源依次为A、C、B、F、D、E、K房;

(3)丙家庭:选房排位第3,选房的意向房源依次为B、F、A、E、G、D、H房;

(4)丁家庭:选房排位第4,选房的意向房源依次为A、B、C、E房,其余意向未选择;

(5)戊家庭:选房排位第5,选房的意向房源依次为A、B、C房,其余意向未选择;

(6)己家庭:选房排位第6,登录选房页面后主动点击放弃选房;

(7)庚家庭:选房排位第7,未登录选房页面或登录页面未选住房。

系统将根据选房排位的先后顺序,依次为排序第1、第2、第3...第7的选房家庭计算并确定最终选中的住房。当选房排位靠前的家庭和选房排位靠后的家庭同时选择同一套房源时,选房排位靠前的家庭优先获得该意向房源。

因此,上述表格中,甲家庭最终选中的住房为第一意向,即A房;乙家庭第一意向A房已被甲家庭选中,其最终选中的住房为第二意向,即C房;丙家庭的第一意向B房未被其他家庭选中,其最终选中的住房为第一意向,即B房;丁家庭的第一意向A房已被甲家庭选中,第二意向B房已被丙家庭选中,第三意向C房已被乙家庭选中,其最终选中的住房为第四意向,即E房;戊家庭的第一意向A房已被甲家庭选中,第二意向B房已被丙家庭选中,第三意向C房已被乙家庭选中,其最终未选中住房;己家庭登录页面主动点击放弃选房,其最终未选中住房;庚家庭未登录选房页面或登录页面未选住房,其最终未选中住房。综上所述,甲、乙、丙、丁家庭成功选中住房,戊、己、庚家庭未选中住房。

(二)补选规则

当天选房场次结束后,如有未选中住房的认租家庭(主动点击放弃选房的除外),系统提供补选申请功能,将根据申请补选家庭的数量和剩余房源情况,开通补选场次。

(三)弃选规则

当天选房场次结束后,未选中住房(主动点击放弃选房的除外)且未申请补选的家庭,视为放弃选房。已申请补选的家庭在补选场次结束后,有下列行为的,视为放弃本次选房:

(1)排序到位,有对应面积标准的房源但未选房;

(2)选中住房但未在规定时间交付保证金并签订租赁合同。

上述行为(包括网上选房的弃选和现场选房的弃选)累计达到3次的,退出轮候册,原轮候排序作废。仍需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应当按照日常轮候规则重新提出轮候申请。

(注:网上选房测试演练项目不计弃选次数)

二、网上选房与现场选房对比

(一)网上选房和现场选房的相同之处

1.选房排位规则相同。选房排位依据轮候册排序生成,根据认租家庭意向房源的先后排序及认租家庭选择房源的情况,确定最终选中的住房。

2.签约时间相同。选中住房的家庭需在选中住房当日完成签约。

3.选房前期的3个环节相同。公共租赁住房配租通告发布后,网上选房和现场选房均需进行“网上认租”—“认租资格核查”—“选房名单公示”。

(二)网上选房和现场选房的不同之处

1.选房方式不同

选房环节包括预选房源和正选房源(即确定选房结果)环节,现场选房和网上选房差异如下:

2.信息公示不同

3.签约方式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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