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霄县自然资源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拍卖出让公告

云自然资(出)告字〔2021〕4号

经漳州市人民政府(漳政地〔2021〕75号)批准,云霄县自然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竞买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凡属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且整改未到位的企业及其控股股东、被列为失信行为人或在云霄县范围内欠缴土地出让金的单位和个人以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对象不得参与拍卖出让竞买。

三、本地块设定竞买报价上限价格为15600万元。在土地竞买报价未达到设定的上限价格时,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当土地竞买报价达到设定的上限价格后,转为“竞配建”方式确定竞得人。当土地竞买报价达到设定的上限价格时,不再接受更高报价,拍卖主持人现场询问是否有竞买人愿意继续参与,若无其他竞买人继续参与时,该竞买人为竞得人。若有其他竞买人表示继续参与,则现场转入竞报配送商品房建筑面积无偿移交云霄县人民政府,每次竞报无偿移交配送商品房建筑面积按100平方米或100平方米整数倍进行报竞,竞报无偿移交配送商品房建筑面积最高者为竞得人,成交土地出让价款为设定的上限价格。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1年9月18日至2021年10月8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到云霄县自然资源局(云霄县莆美镇侨兴路39号)一楼云霄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获取本次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1年9月18日至2021年10月8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到云霄县自然资源局(云霄县莆美镇侨兴路39号)一楼云霄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提交书面申请。

六、本次拍卖出让缴交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8日16时30分(指到达指定专户时间),竞买保证金不接收现金。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缴交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1年10月9日12时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21年10月9日15时00分在云霄县新广电大楼(云霄县新体育场对面)云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多功能大厅举行。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出让地块出让价款包含按规划条件所要求应配备的地下停车位、人防、配电室等配套设施的地下空间使用权价款,但不包括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契税、交易鉴证费及商业、办公、娱乐、仓储等经营性用途的地下空间使用权价款。

(二)本公告与《出让须知》及相关出让文件均为不可分割的整体,对竞买人的竞买、签约和合同履行均具有约束性。

(三)本公告视同登记公告。凡对本次出让宗地有异议者,请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及材料向我局提出,逾期没有提出异议的,我局将在公告期满,办理供应手续后,直接登记给受让方,宗地范围内原有土地证同时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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