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9日,东莞市自然资源局、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东莞市金融工作局、东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五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严格住宅用地竞买有关事项的通知》(下称《通知》)。
记者从《通知》获悉,竞买人需具备房地产暂定或以上开发资质;竞买人及集团成员企业不得同时竞买同一宗商住地,若违规一年内不得参加土地竞买;竞买人的购地资金须为合规自有资金,若违规三年内不得参加土地竞买,并视情节严重程度决定竞买保证金全部或部分部分不予返还。
9月9日,东莞市自然资源局、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东莞市金融工作局、东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五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严格住宅用地竞买有关事项的通知》(下称《通知》)。
记者从《通知》获悉,竞买人需具备房地产暂定或以上开发资质;竞买人及集团成员企业不得同时竞买同一宗商住地,若违规一年内不得参加土地竞买;竞买人的购地资金须为合规自有资金,若违规三年内不得参加土地竞买,并视情节严重程度决定竞买保证金全部或部分部分不予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