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实事承办人
荆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党组书记、主任施金方
做客《行风热线》
就人防工程产权归谁?
开发商可以买卖或出租吗?
如果出租,租期是多少年?
回应群众新期盼。
做好“三篇文章”开展思想破冰引领发展突围
第一、做好融合的文章。人防要与城市建设相融合,与经济发展相协调,一是“多规合一”抓结建,提升城市防护功能;二是完善功能抓配建,结合民兵训练基地、消防救援基地建设人防疏散基地;三是集中财力抓自建,建好太师渊等三个公共人防工程。
第二、做好协同的文章。按照省委“一主引领,两翼驱动,全域协同”的战略,抓好“宜荆荆恩”城市群人防协同发展,在组织指挥、器材装配、训练演练、宣传教育、行政审批等方面协同发展,走在城市群的前列。
第三、是做好作风建设的文章,完成任务靠的是人,是人的良好的作风,真正破除“七块坚冰”,以优良的作风、优良的业绩,为建设区域中心城市贡献人防力量。
政策解读
问
人防工程产权到底是谁的?开发商可以买卖吗?如果出租,租期是多少年?人防停车位是业主的吗?
答
一、人防停车位产权归属问题。现行《人民防空法》《物权法》等相关法律都没有明确规定“结建”(即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人防工程的产权归属问题。依照“物权法定”原则,人防停车位产权属于国家,开发商不能对外销售。
二、可以出租。平时使用人防工程,在不影响其防空效能的前提下可以租赁使用。
三、收益归投资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