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城市更新税收指引(2021年版)》的通知
穗税发〔2021〕93号
发布时间:
2021-08-23 14:04:20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各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各派出机构,各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按照《中共广州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关于转发〈中共广东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印发关于支持广州深化城市更新工作推进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的通知〉的通知》(穗改委发〔2020〕13号)要求,为进一步发挥税收职能作用,支持广州城市更新工作高质量发展,推进广州实现老城市新活力和“四个出新出彩”,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编写了《广州市城市更新税收指引(2021年版)》,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附件:广州市城市更新税收指引(2021年版)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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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城市更新税收指引(2021年版)
目录
第一类:城中村改造
场景1:村企合作改造
1.1 合作意向企业垫付前期费用环节
1.2 改造主体公司返还前期费用环节
1.3 拆迁补偿环节
1.4 土地出让环节
1.5 复建安置房建设环节
方式1:改造主体公司代建安置房
方式2:改造主体公司自建安置房
方式3:村集体经济组织自建安置房
1.6 复建安置房分配环节
1.7 融资区房屋建设、销售环节
场景2:村集体经济组织留用地转让
2.1 补缴土地出让金环节
2.2 留用地使用权转让、权属变更环节
2.3 分成物业移交环节
方式1:无偿移交
方式2:固定价格回购
第二类:旧城镇改造
场景3:微改造
3.1 工程施工环节
场景4:全面改造
4.1 拆迁补偿环节
4.2 土地出让环节
4.3 房地产开发、销售环节
第三类:旧厂房改造
场景5:自主改造
5.1 补缴土地出让金环节
5.2 自主改造环节
场景6:收购改造
6.1 收购环节
6.2 改造环节
场景7:合作改造
7.1 改造主体公司成立环节
7.2 增资扩股引入合作企业环节
7.3 补缴土地出让金环节
7.4 拆迁补偿环节
7.5 复建物业过户及股权退出环节
7.6 物业开发、销售环节
场景8:单一主体归宗改造
8.1 拆迁补偿环节
8.2 土地出让环节
8.3 房地产开发、销售环节
第四类:村级工业园、物流园、专业批发市场转型
场景9:村集体经济组织租赁改造
9.1 拆迁补偿环节
9.2 土地租赁环节
9.3 物业建设、运营环节
9.4 物业收回环节
场景10:政府直接收储
10.1 土地征收(收回)环节
10.2 建筑物拆除、平整环节
第五类:违法建设、未达标河涌水环境、“散乱污”场所整治
场景11:违法建设、河涌水环境、“散乱污”场所整治
11.1 拆除、整治环节
第六类: 限地价、竞配建、竞自持等方式出让土地
场景12:政府收储后“限地价、竞配建、竞自持”方式出让土地
12.1 土地收储环节
12.2 土地使用权出让环节
12.3 配建物业移交环节
方式1:直接移交方式
方式2:无偿移交方式
方式3:政府回购方式
12.4 房地产开发、销售环节
12.5 自持物业运营环节
方式1:经营租赁
方式2:长租或转让永久使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