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方买房,你来装修不可取
笔者说:房子是对方的,装修成了房子的一部分,离婚时剩下的剩余价值就是你。
二、适当啃老买房没毛病
笔者说:一方当事人婚后,父母为双方购买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而钱存入银行的利息收入,却无法赶上通货膨胀的速度!
三、婚前尽量买房子,不要买公寓
笔者说:70年的住宅产权,有学区,电费便宜,税费便宜,好买;公寓40年产权,无学区房,电费贵,税费贵,不好出手。
四、用男方彩礼买房时,要有书面/聊天记录证明是彩礼
笔者说:如果你拿不出来证据,就容易变成婚前共同出资买房:男方将彩礼打进女方账户,而没有什么吉祥数字,很难直接推定为彩礼。这时,要由女方来证明。如果是彩礼,就是女方的私人财产,如果没有彩礼,则由男方出资。在女方无法证明的情况下,原本是女方在婚前个人购买房子,变成双方共同购买,产权性质由个人变共同。
五、对方出钱买房子,要确定资金来源
笔者说:婚姻法的新趋势是,婚后父母出资买房,随时可以转借。每个人都要擦亮双眼,天愿作飞鸟,大难临头各自飞。如此惨痛的教训当头喝棒!!!
买房的忠告
六、如果双方有能力的话,最好两人都把婚前的第一项指标用掉
笔者说:未婚成人首套房资格以个人为计算单位,已婚人士首套房资格以家庭为单位。两个人在婚前都有了第一次资格,结婚后变成了只有一次资格。
七、买卖合同、收据、转帐凭证应保留
笔者说:婚姻法司法解释第三第七条规定,父母出资对份额有影响。所以资金证明要保留。款项尽量用转帐,注记用途。否则,十年后即使去银行查询,也很难找到这笔资金的回单。
八、结婚时,不要暗中买房子,要和对方商量
笔者说:别人鸡贼,要远离;但不能自己鸡贼。若对方不想买房,可考虑自己出资购买。
九、共同出资买房,纠纷最多!
笔者说:建议以双方名义购买,书面确定资金来源、性质、金额,各占房屋份额。目前不谈好,只是埋雷打官司。
十、父母、名下不可取!
笔者说:主要是因为涉及到父母出资,对房屋份额的认定在法律基础上争议很大,而且容易变成借款。只要说借父母名字买房子(尤其是父母单位福利房),让你参与出钱,全是找你贷款的,房子所有权属于对方父母的,离婚时最多拿回本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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