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安徽省契税具体适用税率等事项的决定》(第四十九号公告)发布,自今年9月1日起施行。

据了解,去年8月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也将于今年9月1日起施行,其中,授权地方在3%~5%的税率幅度范围内决定本地区适用税率,以及决定部分情形免征或者减征契税的具体办法。省税务局会同省财政厅对我省近三年来契税征收情况进行结构性分析,参考其他省份特别是江浙沪三地做法,充分征求省、市相关部门和部分重点企业意见,按照立法程序形成《决定(草案)》,报省政府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后,由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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