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积金中心说,本市自2020年2月起开始实施加装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政策,自今年8月13日起对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政策做出三大“惠民”调整:一是放宽提取条件;二是增加提取频次;三是简化提取材料。详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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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自2020年2月起开始实施加装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政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于近期又发布了《关于本市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的通知》,本次新出台的政策与此前相比有哪些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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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装电梯项目在《通知》实施之前已经正式施工,申请人尚有住房公积金贷款、委托中的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贷款业务或者其他生效中的提取业务,但住房公积金账户仍有余额的,是否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中个人所需支付的建设资金?
答:职工在本市有未逾期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委托中的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贷款业务或者其他生效中的提取业务,但住房公积金账户仍有余额的,可以自该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项目正式施工之日起五年内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中个人所需支付的建设资金;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后,账户余额充足的,不影响其在本市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购房贷款或者支付房租等其他业务。
来源:上海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