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品 | 深房中协
前不久,一份关于调整中介费的截图被社会广为传播,截图称,“最新指示:房产交易的中介费不得超过当地社平工资的3倍”。
由于该传闻未明确佣金的上限取值标准是以社平月工资计算还是以社平年工资计算,如果是按年平均工资设置上限,那咱全市中介都得“偷着乐”(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核算,深圳2020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137,310元)。
虽然该事已告一个段落,但由此事件引发的对中介佣金讨论的话题,再一次进入社会关注的焦点。事实上,中介佣金到底该收多少合理的话题,并不是什么新鲜事,关于中介佣金的争议,可以说是伴随着中介行业的发端,至今都未有一个令消费者与行业都共同公允、信服的结论。
实际佣金率堪比
双十一促销力度
早在2019年,深房中协就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过一次行业佣金的普查工作,发现深圳房地产中介行业的佣金存在“名义佣金”与“实际佣金”的说法,并且佣金绝大部分都是以买方负担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