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7日晚,南沙区发布了《关于调整人才及港澳居民购买商品房政策的通知》。要求持南沙人才卡在南沙范围内购买住房,需符合广州市商品住房限购总套数规定:户籍家庭2套、单身1套;非户籍家庭和单身1套,且能提供购房之日前1年在我区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不得补缴。
原文如下
关于调整人才及港澳居民
购买商品房政策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促进南沙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现决定调整《关于进一步便利人才及港澳居民购买商品房的通知》(2019年12月13日发布)如下:
一、广州南沙人才卡A卡、B卡的持卡人才,可在符合我市商品住房限购总套数规定(户籍家庭2套、单身1套;非户籍家庭和单身1套,且能提供购房之日前1年在我区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不得补缴)的前提下在我区范围内购买住房;广东省人才优粤卡、广州市人才绿卡的持卡人才,购买住房按照省、市相关规定执行。
二、港澳居民在南沙区范围内购买商品房享受与广州市户籍居民同等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