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0日,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关于[坂田北地区]26-03地块及[龙西-五联地区]法定图则13-13、13-28、13-29地块法定图则规划个案调整的公示。

坂田北地区26-03地块,将原有地块绿色用地面积62421㎡,调整为绿色用地24203㎡和教育设施用地用地面积38218㎡两地块。

[龙西-五联地区]地块,部分用地调整为公园绿地。

法定图则规划情况

拟调整地块位于[坂田北地区]法定图则26-03地块、[龙西-五联地区]法定图则13-13、13-28、13-29地块,相关地块规划具体情况见本公示法定图则调整前规划图和地块指标一栏表。

[坂田北地区]法定图则26-03地块调整情况

调整前:[坂田北地区]法定图则26-03地块,用地面积为62421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G1),配套设施为社区警务室,备注:现状。

调整后:包含[坂田北地区]26-03-01地块、26-03-02地块。

其中26-03-01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G1),用地面积24203平方米,配套:社区警务室,备注:现状;

26-03-02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教育设施用地(GIC5),用地面积38218平方米,具体规划调整情况见附件1。

[龙西-五联地区]法定图则

13-13、13-28、13-29地块调整情况

本次拟将[龙西-五联地区]法定图则13-13、13-28、13-29地块内部分用地调整为公园绿地(G1)。

本次示期30日,自2021年9月10日至10月9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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