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印象怀宁,知晓怀宁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第39号令)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规定,由县政府第69次常务会议和县自然资源规划委员会2021年第5次全委会审议,经怀宁县政府批准,怀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拟以拍卖方式出让位于县城区两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要求

备注:地块具体规划指标以怀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规划条件TJ202105、TJ202108号执行;地块起始价不含契税、印花税;地块准确面积以测绘部门提供的宗地图为准;地块其他出让信息以出让文件为准。

二、竞买人资格: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不接受联合竞买。

2、为提升地块建成后小区物业管理品质,2021-14-1地块申请竞买的公司法人其关联(物业)公司须为一级资质物业企业,其物业自建在管面积不少于两千万平方米,并须由上述物业管理公司提供小区前期(自房屋销售开始至业主委员会成立期间)物业服务。

3、禁止目前尚拖欠土地出让金的企业、个人竞买。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出让方式:

2021-14-1地块以拍卖方式出让,不足两家报名转挂牌供应。

2021-14-2地块以拍卖方式出让,不足三家报名转挂牌供应。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出让文件。竞买人可于2021年9月8日到2021年9月27日16时前到怀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领取出让文件。

五、竞买申请人可于2021年9月27日16时前到怀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27日16时。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1年9月28日11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若转为挂牌申请人可于 2021年10月13日16时前到怀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13日16时。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1年10月14日11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已办理拍卖报名手续的竞买人需重新办理挂牌竞买手续。

六、时间和地点

1.拍卖日期:2021年9月29日10:00时。

2.挂牌日期:2021年9月28日至2021年10月15日(法定假日除外),挂牌时间为上午8:30-11:30时、下午3:00-5:00时。挂牌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15日10:00时止。

3.地点:怀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特别提示

1、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设有保留底价,没有达到保留底价的,不予成交,达到或超过保留底价的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2、竞得人须在竞得的地块上按批准的规划建筑设计方案投资建设,经批准的规划建筑设计方案编制费用由竞得人支付。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本次出让不接受电话、传真、邮寄及口头竞买申请。

2、提交竞买申请前,竞买申请人应对出让宗地进行实地踏勘,全面了解出让文件和宗地现状;对出让文件和宗地现状有疑问的,应在竞买申请前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书面提出。

3、竞买申请人一旦提出竞买申请,即视为对出让文件内容清楚并自愿受其约束,对宗地现状无异议。竞买申请人竞得出让宗地后,不得以该宗地的出让文件和现状异议对成交结果及所签署的相关文件提出抗辩。

4、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出让文件,以出让文件载明为准。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