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郑州发布”公众号,8月11日,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郑公积金〔2021〕42号),明确《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郑公积金〔2021〕41号)中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执行日期向后顺延一个月,执行时间由原定的2021年8月16日调整为2021年9月16日。

目前,郑州住房公积金已有三个大厅(网点)暂停现场办理业务:二七区政务大厅住房公积金分厅;中行淮河路支行代办网点;华夏银行建设路支行代办网点。具体开放时间另行通知。

在此提醒,已经提前预约的市民,需严格按照预约的日期和时段,携带申请材料前往各政务办事大厅(网点)。进入各政务服务办事大厅(网点)务必戴口罩,主动配合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检测、环境消毒和引导管理,主动出示健康码(或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非必要人员不进入大厅(网点),未戴口罩、体温不正常、健康码为黄、红色的不得到窗口办理业务。

潇湘晨报记者李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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