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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0日消息,中国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日前发布的一则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显示,因存在多项违法行为,工行吉林省分行被罚款506.16万元,并遭到警告。

从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来看,工行吉林省分行此次涉及的违法行为包括:占压财政资金;违反账户管理规定;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要求向金融消费者披露与金融产品和服务有关的重要内容。

由于马某、刘某、吴某、杨某某、王某某、陈某某、王某某、徐某某、明某等均对相关上述部分违法行为负有责任,被中国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处以不同金额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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