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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作出终止万香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审核的决定。上市委指出,2005年至2019年,万香科技实际控制人、时任高管、核心技术人员涉及9项行贿事项,并且报告期内仍有发生,不符合创业板相关发行注册规定。

2020年12月25日,万香科技创业板IPO申请获受理,距终止审核已有1年半的时间。公司的保荐券商为民生证券,会计所和律所分别为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和中伦律师事务所。

据了解,万香科技主要从事香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产品主要包括二氢茉莉酮酸甲酯、龙涎酮、左旋香芹酮、乙基麦芽酚和薄荷油系列等,该等产品主要作为配制香精的原料或直接作为食品添加剂,广泛应用于香精香料、日化、食品饮料等行业。

业绩方面,2019-2021年,万香科技的营收分别为11.78亿元、12.18亿元、14.15亿元;净利润分别为1.17亿元、7750万元、7589万元。值得一提的是,公司客户主要为芬美意、奇华顿、IFF、曼氏、德之馨、高露洁、宝洁等国际香精香料和日化生产企业,因此报告期内,公司境外销售收入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比重分别为74.92%、68.04%、58.47%。

虽然万香科技在香料界的确算得上是一家知名企业,然而却因行贿自食恶果,公司的IPO最终倒在了上市委会议上。

在审议会议结果公告中,创业板上市委依次披露了导致万香科技上会失败的三大问题。2005年至2019年,公司实际控制人、时任高管、核心技术人员涉及9项行贿事项。万香科技在红筹架构拆除期间,李春南等15名自然人因未能及时办理外汇投资登记被行政处罚,李春南等15名自然人未缴纳在万香国际私有化过程中涉及的个人所得税。此外,2017年至2021年,万香科技及其子公司因气体污染物排放超标、海关申报违规、消防违规等被行政处罚11次。

需要指出的是,在此前的IPO进程中,深交所曾多次就行贿事项发起问询。在问询回复中,万香科技与保荐机构共披露了9宗涉及行贿的刑事判决,其中5起涉及万香科技及其子公司项目申报与环保评审,其他4起则与实控人李某南投资房地产项目相关。其中,有6宗案件均由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裁李春南操作。从行贿手段来看,包括赠送购物卡、美金红包、安排子女工作等方式。(蓝鲸上市公司 王晓楠 wangxiaonan@lanjinger.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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