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片来源:东方IC

蓝鲸教育7月27日讯,昨日晚间豆神教育公告称,于7月25日收到北京金融法院的《应诉通知书》,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支行(简称“中行中关村支行”)与豆神教育方产生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涉案金额7.68亿元,豆神教育处于被告方。目前案件法院已受理,一审未开庭。

根据公告显示的案件情况,原告为中行中关村支行,被告一豆神教育,被告二豆神教育董事长窦昕、被告三豆神教育控股子公司北京立思辰新技术、被告四汤红芹。


(资料图)

中行中关村支行提出如下要求:

1、判令豆神教育向中行中关村支行偿还借款本金728450000元;

2、判令豆神教育向中行中关村支行支付截至2022年6月30日拖欠并购资金借款的利息6374512.13元、罚息21207869.07元、复利261245.01元、以及自2022年7月1日起至全部借款本息实际清偿之日止的罚息及复利;

判令豆神教育向中行中关村支行支付截至2022年6月30日拖欠流动资金借款的利息2754012.19元、罚息9213893.11元、复利1932.61元,以及自2022年7月1日起至全部借款本息实际清偿之日止的罚息及复利;

以上合计 768263464.12元。

3、判决中行中关村支行对豆神教育所持有的中文未来教育科技(北京)有限公司100%的股权拍卖、变卖所得价款,在上述第1项、第2项诉讼请求所确定的债权范围内优先受偿;

4、判决中行中关村支行对豆神教育所持有的北京康邦科技有限公司48.5%的股权拍卖、变卖所得价款在上述第1项至第3项诉讼请求所确定的债权范围内优先受偿;

5、判决中行中关村支行对窦昕所持有的豆神教育40,366,925股股票折价或变现所得价款,在上述第1项至第3项诉讼请求所确定的债权范围内优先受偿;

6、判决中行中关村支行对北京立思辰新技术有限公司所有的“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8号院25号楼-2至5层101号全部办公(科教)用房及地下车库用房房地产”拍卖、变卖所得价款,在上述第1项至第3项诉讼请求所确定的债权范围内优先受偿;

7、判决中行中关村支行对汤红芹所有的“顺义区安泰大街9号院8号楼6层602不动产”拍卖、变卖所得价款,在上述第1项至第3项诉讼请求所确定的债权范围内优先受偿;

本案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等诉讼费用由四被告承担。

2021年6月,豆神教育和中行中关村支行签署《授信额度协议》,明确授信额度7.2895亿元。同时,豆神教育、窦昕、北京立思辰新技术和汤红芹分别与中行中关村支行签订最高额抵、质押合同。截至2021年6月29日,豆神教育贷款7.2845亿元。

中行中关村支行表示,豆神教育在《授信额度协议》及各单项协议履行期间,未能按期、足额支付利息。且因豆神教育及立思辰公司未能在约定时间内完成立思辰大厦的处置及现金交割手续,以及在协议履行期间豆神教育原实际控制人池燕明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限制高消费,触发协议所约定的违约事件。根据协议约定,中行中关村支行宣布贷款提前到期。

豆神教育表示,中行中关村支行可能会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拍卖担保物、冻结资产、冻结银行账户等财产保全措施,公司将面临支付相关违约金、滞纳金和罚息等情形,进而导致公司财务费用增加,加剧公司的资金紧张状况。

此外,截止公告披露日,豆神教育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尚未披露的累计诉讼、仲裁事项的涉案金额共计432.86万元,占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9754.49万元)的4.44%。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