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生源地贷款不是每年都要申请,用户可以根据自己的资金需求来决定要不要续贷。第一年申请成功,第二年、第三年、第四年,用户可以继续申请,也可以选择不申请。不管有没有续贷,都不影响之前已经放款的助学贷款。另外,助学贷款续贷,可以更改贷款资金。

因此,续贷相对来说非常自由,用户可以自行选择是否续贷以及需要续贷的金额,并不要按照第一年申请的金额去申请。

1、共同借款人应为借款人的父母,父母均外出打工的,可由父母委托其亲属为共同借款人,但需要出具委托授权书。

2、《申请表》所填共同借款人与签订合同的共同借款人,必须是同一人。

3、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应同时到场签订贷款合同。续签合同的在校大学生,借款人与共同借款人因故不能同时到场的,其中一方可以委托另一方代为办理,但需提交委托授权书。

4、申请续签合同的,现申请表中的共同借款人需与原合同中的共同借款人为同一人,如果共同借款人发生变化,需按新申请贷款的程序办理并提交新申请贷款所需的材料。

5、贷款合同生效条件。所签贷款合同只有在县资助中心收到学生所在高校寄回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回执单》后,贷款合同才正式生效,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没有收到“回执”,合同自动失效。回执单上一定要准确填写学校开户银行的名称、行号及帐号。实到具体处室,安排专兼职工作人员具体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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