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1月4日电 “北京市商务局”微信号4日消息,在2023年1月14日至2月5日(腊月二十三至正月十五)期间,对满足条件的参与春保行动的家政服务企业给予奖励,最高奖励50万元。
北京市商务局当日发布《关于公开征集2023年春节家政服务市场保供行动参与企业及组织单位的公告》(下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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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称,为保障2023年春节期间北京家政服务市场的供应稳定、更好地满足市民需求,北京市商务局拟在2023年1月14日至2月5日(腊月二十三至正月十五)期间继续开展春节家政服务市场保供行动,公开征集项目参与企业及组织单位。
根据公告,参与企业须满足以下两项条件:
1.按照《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商务局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开征集北京市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2023年度)名单的通知》(京发改〔2022〕1552号)文件要求进行申报且列入北京市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2023年度)名单的企业;
2.经营范围需包括家政服务、家庭服务、养老护理、母婴护理、保洁等与家政服务相关的内容;提供的服务应以家庭为服务对象,从业人员需进入家庭成员住所提供对孕产妇、婴幼儿、老人、病人、残疾人等的照护以及保洁、烹饪等有偿服务,满足家庭生活照料需求。
项目组织单位则须满足3项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组织相关工作的经验和协调各企业的能力;
2.拥有线上平台,能够实现线上订单管理和数据分析;
3.具有履行本次春保行动所应具备的能力和人员等。
公告明确,参与企业和项目组织单位有下列情形的不予支持:纳入北京市联合惩戒“黑名单”的;纳入北京市商务领域不良信用记录名单,受到“不予支持”信用惩戒的;经审议其他不予支持的。
同时,北京将按照企业留京提供服务的家政服务员数量依据审核结果给予奖励。
奖励标准如下:
1.参与家政服务人员数2001人以上的奖励金额不超过50万;
2.参与家政服务人员数1601--2000人的奖励金额不超过45万;
3.参与家政服务人员数1301--1600人的奖励金额不超过35万;
4.参与家政服务人员数1001--1300人的奖励金额不超过25万;
5.参与家政服务人员数701--1000人的奖励金额不超过15万;
6.参与家政服务人员数401--700人的奖励金额不超过8万;
7.参与家政服务人员数201--400人的奖励金额不超过5万;
8.参与家政服务人员数51--200人的奖励金额不超过3万;
9.参与家政服务人员数50人及以下的不予奖励。
此外,公告提出,通过公开征集方式综合考量确定本次春保行动的组织单位,按第三方审核机构最终审定的家政服务企业奖励资金额的10%给予奖励,总金额不超过20万元。(中新经纬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