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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历半,保险业监管延续近年来的从严从细监管态势,半年发布罚单约1100张,同比增幅约15%,处罚金额约1.28亿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则略有下滑。被罚机构中,财险公司仍是违规“重灾区”,罚单占比45%,人保财险为财险公司中被罚数量与金额之“最”,人身险公司所收罚单占比近37%。

值得一提的是,2022年上半年,银保监系统对于保险中介机构的监管也在明显加力,百余家机构合计收到罚单约150张。处罚事由中,利用业务便利为保险公司牟取不正当利益,编制或者提供虚假的报告、报表等频遭点名。今年6月,银保监会下发关于保险中介机构“多散乱”问题整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各地银保监局也接连反映,下半年,对于中介机构的从严从细监管趋势,可以想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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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年罚单超千张,停新、禁业等顶格处罚渐常态化

据蓝鲸保险不完全统计,上半年银保监系统面向保险行业下发罚单约1100张,较上年同比增长15%,罚款金额约1.28亿元,与去年相比有约4个百分点的下滑。

财险公司依然是处罚的重灾区,上半年,财险机构共收到罚单514张,占比约45%,涉及近60家机构,被罚原因主要包括虚假理赔、理赔资料不真实、不完整,虚假承保、承保资料不真实,虚构中介业务套取费用等等。

具体到公司,财险“老大哥”人保财险,也是罚单“重灾区”,上半年合计收到罚单约105张,合计罚没金额近1580万元。国寿财险、平安产险、太保产险、阳光农险等,也均被罚超过500万元。

财险罚单中,关于农险业务的关注度在今年的监管动作中有明显体现。如在今年6月,茂名银保监分局对太保产险中心支公司农业保险业务资料不真实不规范做出处罚;海南银保监局点名大地财险农险理赔档案不真实,部分理赔未足额赔付的违法违规行为;此外,因编制虚假农险验标和查勘影响资料、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等违规行为也在上半年的罚单中陆续体现。

同期,人身险公司领走罚单422张,罚款金额超4000万元,其中,国寿罚单数量与罚款金额均处于前列。梳理罚单内容来看,出现频次最高的处罚事由包括财务、业务数据不真实,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利益,欺骗投保人,未严格执行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保险费率等。

值得一提是,今年上半年,关于许可证的合规保管成为监管常态化监管的方向之一。多家机构因遗失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许可证被罚,监管正通过罚单形式重塑保险中介及兼业机构的合规性。

罚款之外,2022年上半年,多张罚单中对保险机构及个人做出顶格处罚。面向机构,2家财险公司和4家保险中介机构被责令停新。涉及理由包括虚假承保理赔、虚列工作经费、业务数据不真实,未按规定缴存保证金或者投保职业责任保险等原因。

针对个人,2022年上半年,共有17人因违法违规行为遭禁业处罚,禁业时长从10年至终身不等,与2021年全年禁业9人相比有明显增长。如重庆银保监局罚单通告,有分别来自5家保险机构的合计11人,因帮助某公司以销售基金为名非法募集资金,行吸收公众存款之实,因此被判定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并遭终身进入保险业的决定。

6月30日,海南银保监局发布罚单,庄明伟因串通投保人骗取保险金,被禁止终身进入保险业。据悉,该代理人与投保人合谋购买二手事故车辆,并投保高额车损保险产品以及自燃损失险,随后通过点燃车辆对汽车造成自燃假象,从而骗取保费。

从单笔处罚的罚单金额来看,不乏“大手笔”处罚,超过百万的罚单中,今年银保监会点名中美联泰大都会人寿,因其总公司两处营业场未报经监管部门批准,多家自建电销中心外呼业务存在保险责任表述不清晰、夸大保险责任等误导消费者的行为,公司及相关负责人遭监管处以罚款122万元。

再如中国人寿山西省分公司,因团险业务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保险费率;团险业务数据记录不真实;银保业务信息记录不真实等“数罪并罚”,被罚154万元,相关责任人被罚15万元。

百余中介机构收约150张罚单,“多散乱”问题成整治焦点

尤为值得关注的,还有上半年监管在保险中介机构方面的发力。数据统计,约百家保险中介机构在上半年收到罚单合计约150张,罚款合计约1300万元。

处罚事由中,利用业务便利为保险公司牟取不正当利益,编制或者提供虚假的报告、报表、文件、资料,未制作客户告知书或其中缺少必要项目是罚款最为严格的事由。

如新疆银保监局在今年3月发布的罚单,指出上海广汇德太保险代理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在2018年1月至2019年7月,通过编制虚假材料,向33家机构支付咨询服务费1981万,实际用于支付人工成本和向续保客户赠送续保礼包。对此,该公司遭罚款50万元,并被要求停止新业务两个月。

今年6月,银保监会中介部在业内下发《关于印发保险中介机构“多散乱”问题整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提出对无法正常经营的中介机构进行有序清理。

具体来看,一是对“无人员、无场所、无业务”等无法正常经营的法人机构、分支机构进行清核、清退。主要是对长期没有有效业务、高管人员失联,导致无法进行正常的监管沟通和信息报送,不符合监管要求的营业场所的机构进行出清。二是对不符合现行监管要求的法人机构、分支机构进行清退。主要包括机构信息化制度不健全、信息化治理不完善、信息安全机制不完备、信息系统建设不符合监管要求。三是对分支机构管控失序、存在“加盟”“挂靠”等行为的法人机构严肃查处或清退,同时对相关分支机构查处或清退。

随后,各地银保监局陆续响应,日前,北京应保监局印发辖内保险专业中介机构经营异常信息协同联动工作机制的通知,并提出保险专业中介机构总量众多、背景多元、模式多样,规范管理难度较大,市场上仍存在部分公司治理不健全、内控管理不规范、专业能力不足的中介机构,是当前“清虚提质”的重点工作对象,必须持续、深入、彻底整治。

中介机构整治号角吹响,下半年针对保险中介机构“多散乱”问题的监管趋势,已可想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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