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部门:做好铁矿石、化肥等重要原材料和初级产品保供稳价 加强大宗商品价格监测预警
发改委等十二部门联合印发《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的若干政策》提出,做好铁矿石、化肥等重要原材料和初级产品保供稳价,进一步强化大宗商品期现货市场监管,加强大宗商品价格监测预警;支持企业投资开发铁矿、铜矿等国内具备资源条件、符合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的矿产开发项目;推动废钢、废有色金属、废纸等再生资源综合利用,提高“城市矿山”对资源的保障能力。
十二部门:2022年继续引导金融系统向实体经济让利
发改委等十二部门印发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的若干政策的通知,2022年继续引导金融系统向实体经济让利;加强对银行支持制造业发展的考核约束,2022年推动大型国有银行优化经济资本分配,向制造业企业倾斜,推动制造业中长期贷款继续保持较快增长。
十二部门:组织实施光伏产业创新发展专项行动
发改委等十二部门联合印发《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的若干政策》提出,组织实施光伏产业创新发展专项行动,实施好沙漠戈壁荒漠地区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建设,鼓励中东部地区发展分布式光伏,推进广东、福建、浙江、江苏、山东等海上风电发展,带动太阳能电池、风电装备产业链投资。推进供电煤耗300克标准煤/千瓦时以上煤电机组改造升级,在西北、东北、华北等地实施煤电机组灵活性改造,加快完成供热机组改造;对纳入规划的跨省区输电线路和具备条件的支撑性保障电源,要加快核准开工、建设投产,带动装备制造业投资。
十二部门:引导外资更多投向高端制造领域
发改委等十二部门联合印发《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的若干政策》提出,多措并举支持制造业引进外资,加大对制造业重大外资项目要素保障力度,便利外籍人员及其家属来华,推动早签约、早投产、早达产;加快修订《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引导外资更多投向高端制造领域;出台支持外资研发中心创新发展政策举措,提升产业技术水平和创新效能。全面贯彻落实外商投资法,保障外资企业和内资企业同等适用各级政府出台的支持政策。
十二部门:将2021年四季度实施的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部分税费政策延续实施6个月
发改委等十二部门联合印发《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的若干政策》提出,延长阶段性税费缓缴政策,将2021年四季度实施的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部分税费政策,延续实施6个月;继续实施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充电设施奖补、车船税减免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