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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孙立昊洋 马金顺

“陕西跨行政区划检察机关依法能动履职,以检察力量保护秦岭绿水青山取得了明显成效,‘秦岭生态检察卫士’品牌获评‘全国检察机关优秀文化品牌’。”陕西省人民检察院西安铁路运输分院(以下简称“陕西铁检分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王健表示。

8月15日上午,陕西跨行政区划检察机关召开“2022-2023年生态环境检察工作报告”新闻发布会,通报2022年以来陕西跨行政区划检察机关生态环境检察工作。

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近年来,陕西跨行政区划检察机关围绕秦岭地区、黄河流域的污染防治等领域突出问题,办理了一批具有创新性、引领性、典型性的生态环境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协同有关部门建立生态环境修复基地8个,监督缴纳生态修复金221.54万元,初步形成“专业化法律监督+恢复性司法+社会综合治理”的生态环境检察保护格局。

王健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近年来,陕西跨行政区划检察机关依法打击各种危害生态环境、破坏自然资源的犯罪活动,对符合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的案件依法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把惩罚犯罪和生态保护融合贯穿刑事检察工作的全过程,先后6次开展秦岭生态保护典型案例巡回宣讲活动,牵头与西安市公安局、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局共同会签了《打击破坏秦岭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刑衔接工作办法》,办理全省首例碳汇案件,实现了全省检察机关碳汇司法的零突破。

陕西铁检分院第三检察部主任南崇敬在回答记者提问时介绍,截至目前,陕西跨行政区划检察机关共摸排跨区划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案件线索128件,立案74件,提出检察建议61件,追缴环境保护税、耕地占用税等税款352.49万元。办理的督促整治秦岭尾矿库安全隐患行政公益诉讼案、督促治理蚰蜒河黑臭水体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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