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印发《关于做好自治区2021年普通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正式启动自治区2021年普通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工作。今年在我区共有31所高职(专科)院校安排了1.9万名招生计划进行单独招生。

根据工作安排,4月8日10时至4月10日12时,符合2021年自治区普通高考报名条件并取得准考证号的考生可登录新疆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http://www.xjzk.gov.cn)“新疆高职单独招生考试服务平台”进行高职单招网上报名及志愿填报。考生可在网上实时查看各院校动态报名人数并进行志愿修改,报名及志愿填报时间截止后不得更改志愿或补报名。

考生需于4月24日至4月25日再次登录“新疆高职单独招生考试服务平台”,点击“录取信息确认”按钮,选择是否同意录取。未选择同意,视为放弃本次高职单招录取。高职单招录取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考和其他院校任何形式的录取。

自治区教育考试院提醒广大考生认真阅读院校招生章程,了解院校录取规则等信息,理性报考。《关于做好自治区2021年普通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详见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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