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统计发现13%的网络犯罪系跨境实施

中新社北京4月7日电 (记者 张素)中国检方在2020年共起诉涉嫌网络犯罪(含利用网络和利用电信实施的犯罪及其上下游关联犯罪)14.2万人,同比上升47.9%。基于数据发现,网络犯罪跨境化特征凸显。

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7日发布相关数据。研判网络犯罪基本态势可知,利用网络实施的诈骗和赌博犯罪持续高发,2020年已占网络犯罪总数的64.4%。

“一些犯罪团伙利用境外赌场、赌博网站,诱使国内参赌人员落入跨境赌博重重陷阱,致使网络赌博犯罪大幅增多。”最高检有此结论。

分析数据还可知,有的犯罪分子将犯罪窝点、通讯工具等向境外转移,有目的性地针对中国公民实施跨境网络犯罪,网络犯罪中跨境实施的占13%。

更需注意的是,暗网和境外通讯软件在网络犯罪中的应用明显增多。2020年,中国检方办理利用暗网或境外通讯软件实施的网络犯罪案件同比增长近70%。

此外,犯罪手段迭代更新,冒充公检法人员诈骗、交友诈骗、退款诈骗、信用卡贷款提额诈骗、刷单诈骗等较为突出,为赌博网站“洗白”资金的“跑分平台”、非法收集公民个人信息的“流氓软件”、扰乱网络市场秩序的“恶意刷单”等案件层出不穷。

针对种种乱象,最高检已成立惩治网络犯罪、维护网络安全研究指导组。检方还参与打击整治非法开办贩卖电话卡、银行卡的“断卡”专项行动,打击治理跨境赌博专项行动,并利用国际双边多边机制加强跨境司法协作。(完)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