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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重大事项信息披露不及时,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尚荣医疗)、董事长兼总经理梁桂秋以及董秘林立被警示。

截图来源:深圳证监局网站

深圳证监局网站28日公布的监管信息显示,经查,尚荣医疗存在重大事项信息披露不及时问题

一、2021年3月,仲裁机构受理尚荣医疗与相关方的工程款纠纷仲裁案。公司获悉后未及时披露,直至2022年1月才披露该仲裁,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二款第十项的规定。

二、2021年10月,人民法院驳回关于尚荣医疗原下属公司解散事项的再审申请。尚荣医疗获悉后未及时披露,直至2021年年报才披露该诉讼进展。尚荣医疗对该事项的信息披露未保持持续性和一致性,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五条第二款的规定。

深圳证监局认为,梁桂秋作为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林立作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对上述事项负有主要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五十八条第二款、第五十九条的规定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五十一条第一款、第五十二条的规定,深圳证监局决定对尚荣医疗、梁桂秋、林立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深圳证监局要求,尚荣医疗及相关责任人员应加强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切实完善公司治理,强化信息披露管理,并于收到监管措施后15个工作日内向该局报送书面整改报告。

公司官网资料显示,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创立于1998年并于2011年2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为提供现代化医院建设整体解决方案,具体包括医疗产品,医疗服务和产业整合三大业务板块。

二级市场上,尚荣医疗28日开盘一字涨停,收报6.33元/股。(中新经纬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