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榆林市住房公积金发布最新数据,截至2021年5月10日,榆林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总余额由2020年的87.21亿元增长到100.12亿元,突破百亿元大关。这意味着榆林市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不断扩大,住房公积金事业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住房公积金的住房保障作用愈加凸显。

2020年,榆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放公积金贷款7064户、金额36.2亿元,通过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职工购建房95.53万平方米。截至2021年4月,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近180亿元,帮助60739户家庭解决了住房问题。榆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信贷科科长牛晓梅表示:“2020年,我们从四个方面进行改革,从而提高了广大缴存职工的缴存力度。一是提高贷款额度。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从60万元提高至80万元,最大限度满足广大缴存职工购房资金需求。二是放宽了‘五证’齐全但未备案准入楼盘项目的贷款申请条件,累计准入备案楼盘项目154个,2020年新增准入楼盘项目49个,提高了贷款服务水平。三是拓展覆盖人群。向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2020年以来累计已发放贷款136笔,共计4300万元,扩大了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的社会覆盖面和影响力。四是建立信用体系,个人信用良好的缴存职工,最高可提升2倍贷款金额,激发缴存职工的积极性。”

据悉,2021年,榆林市新增全市个人住房贷款全市占比由2020年57.2%增长到66.8%。与商业贷款基准利率作比较,住房公积金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45亿元。住房公积金贷款与商业贷款相比优势更加凸显,低息的公积金贷款政策、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公积金运行机制为缴存职工大大降低了购房成本,减少住房消费压力。“为维护广大职工的权益,我们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对应建未建、长期欠缴的单位,加大催建催缴执法力度。通过催建催缴和处罚执法,起到‘以罚促缴’的目的。”榆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科副科长刘媛媛说。

为方便居民缴纳住房公积金,榆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多措并举,全力推进归集扩面工作,住房公积金缴存覆盖面不断扩大。全面优化贷款业务,该中心先后出台了多项贷款政策,持续规范贷款业务,简化优化贷款流程,全市公积金贷款业务更加高效。将全市灵活就业人员纳入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范围,灵活就业人员发放贷款136笔,共计4300多万。新增组合贷款、商转公贷款和异地贷款业务类型,积极推动公积金贷款业务创新发展;同时严格落实“放管服”政策要求,大力推广网厅业务,开启“不见面”缴存新模式,实现了缴存上最多跑一次或一次都不跑。启动全市范围内就近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等“通缴通取通还”业务。取消贷款业务办理过程中保证金、抵押权登记费等费用,为贷款业务办理“减负增效”。明确权责范围,提升业务办理时效性;多措并举降低全市公积金贷款逾期率。借助担保公司顺利打通公积金异地贷款抵押担保业务的梗阻性难题。设立中央直属企业分中心集中受理全市二手房贷款,积极探索二手房交易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新模式。

下一步,榆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扎实推进住房公积金事业提质增效发展,提高住房公积金缴存覆盖面,降低职工购房成本,有力地支持缴存职工住房消费,为万千职工圆安居梦。

来源:陕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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