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商品房

商品房是开发商建在国有土地上的供销售的房屋,能够办理产权证和国土证,是可自定价格出售的产权房。按照用途可以分为:住宅用房(70年产权)和非住宅用房【(50年产权:工业、教育、文化)40年产权(娱乐、旅游)】

二、公房

公房也称公有住房,是由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投资兴建、销售的住宅;在住宅未出售之前,住宅的产权(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处分权)归国家所有。

目前居民租用的公有住房,按房改政策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可售公有住房,一类是不可售公有住房。上述两类房均为使用权房。可上市交易的公房包括已购公房(房产房)、央产房;不可上市交易的公房比如军产房、校产房。

三、经济适用房

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根据国家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安排建设的住宅。由国家统一下达计划,用地一般实行行政划拨的方式,免收土地出让金,对各种经批准的收费实行减半征收,出售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按保本微利的原则确定。经济适用房相对于商品房具有3 个显著特征:经济性、保障性、实用性。是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

一类经济适用房:商品房(限价)、经济适用房 :5年后才能上市交易、综合地价款(2008年4月11日之前的按成交价交10%,之后的按“差额”的70%缴纳)

二类经济适用房:康居房、安居房、回迁房、安置房:拿到房产证可以交易、交3%土地出让金

四、小产权房

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亦称“乡产权房”。“小产权房”不是法律概念,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一种约定俗成的称谓,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该类房没有国家发放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在国土房管局不会给予备案。所谓产权证亦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产权证。

小产权房的出现与城市房价蹿升密不可分,其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亦是从房价上涨迈入快速之年的2007年开始的。按照国家的相关要求,“小产权房”不得确权发证,不受法律保护。

以上就是按房屋性质分类的四种常见类型:商品房、公房、经济适用房与小产权房的概念及其特点。看完想必会对自己的房子有更深刻的认识。

按房屋的属性分类

具体如下:

公寓式住宅

大多数是高层大楼,标准较高,每一层内有若干单独使用的套房,包括卧室、起居室、客厅、浴室、厕所、厨房、阳台等,还有一部分附设于酒店之内。

Townhouse

也叫联排别墅,“有天、有地、有独立的庭院,还有专用车位或车库”,因此也被称为“四有人才”,由几幢三层以下的低层住宅并联而成。Townhouse在形式上比较接近3~4层的低层住宅与别墅。

与低层住宅的区别是:Townhouse在一个垂直层面只有一户,而低层住宅在一个垂直层面有多户,且在同一单元的同一层有2~3户不等。另外,每户都有私家花园,而低层住宅只有首层住户才可能有私家花园。与别墅的区别是:Townhouse不是独立成栋,而是由多套住宅并联在一起。

小独栋

别墅市场细分出来的一种产品类型,它介于严格意义上的别墅和Townhouse之间,独立式住宅,建筑面积通常在300平米以下,不超过400平米,不是很贵的价位,相比普通商品房配套设施更齐全、更讲究格局。

集资房

一般由国有单位出面组织并提供自有的国有划拨土地用作建房用地,国家予以减免部分税费,由参加集资的职工部分或全额出资建设,房屋建成后归职工所有,不对外出售。产权也可以归单位和职工共有,在持续一段时间后过渡为职工个人所有。属于经济适用房的一种。

商品房

商品房在中国兴起于80年代,它是指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由房地产开发经营公司(个人、外国公司)向政府机关单位租用土地使用权期限40年、50年、70年开发的房屋,建成后用于市场出售出租的房屋,包括住宅、商业用房以及其他建筑物。商品房又称“大产权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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