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4月6日)是清明小长假后的第一个上班日。一早,在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官网,丽水监管分局便发出了两张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这是4月份开出的第一批罚单,两张罚单都与违规购房有关。

其中一起,涉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丽水分行,案由为贷款“三查”不到位导致项目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行为,罚款人民币25万元。

另一起则出自浙江遂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案由是:同业业务不审慎行为;违规发放借冒名贷款行为;信贷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行为。“三罪并罚”,罚款人民币85万元。

根据银保监会官网数据显示,截至4月6日18时,浙江今年已开出24张房贷违规罚单。

浙江严查涉房贷款

涉及经营贷、消费贷和冻资业务

针对消费贷、经营贷违规购房、炒股,从今年年初开始的这波严查,节奏正在加快。

“我们已经接到通知,针对消费贷、经营贷购房(含付首付、冻资等)、炒股等的违规行为,杭州正在进行严查。除了银行自查,银保监会也在联网严查。”在杭州上城区工作的四大银行某支行资深信贷经理胡经理告诉我们。

就在最近,一些房产中介也纷纷通知客户:接部分银行通知,购房“首付”必须为家庭自有资金。

今年2月初,人行杭州中心支行、浙江银保监局、浙江省住建厅三部门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信贷审慎管理的通知》,要求全省银行开展涉房贷款排查。

3月26日,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联合印发了《关于防止经营用途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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