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须知

人才安居工程是使用财政资金、国有资产或提供优惠政策为本市经济社会发展所需要的各类人才提供的安居服务。人才安居工程的适用对象包括符合《成都市急需紧缺人才和高端人才目录》的各类人才、产业新城工业园区就业的产业高技能人才。

人才安居方式包括人才购房支持、人才公寓租赁和购买、产业新城工业园区配套住房租赁、自建人才公寓或倒班房租赁等方式。

一、申请条件

1、 符合《成都市急需紧缺人才和高端人才目录》中A、B、C、D类标准并经人社部门认定

2、与本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

3、在本市无自有住房且未在本市享受过其他购房优惠政策。

二、产业新城工业园区配套住房

1、取得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且获得相应学位留学回国人员学历、学位须经国家教育主管部门认证通过或中级技术职称、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并经人社部门认定

2、与所在产业新城工业园区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

3、在本市无自有住房且未在本市享受过其他购房优惠政策。

三、违规处理

成都市人才安居以申请人及所在单位诚信申报为基本原则对其提交的申请材料和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对存在隐瞒事实、弄虚作假、提供虚假资料、伪造证明材料等行为违规享受人才安居政策的立即收回住房并追缴违规享受的减免租金。租金由用人单位负责追回如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追回的用人单位先行垫支后负责向相关申请人追索。对单位出具虚假证明、个人提供虚假资料的一经查实在成都人才安居信息平台及市房管部门网站公开披露并抄送成都信用网和人民银行成都分行征信部。

四、退出管理

申请人在租住人才公寓或产业新城工业园区配套住房期间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收回所租住房

1、人才认定文件被撤销的或经考评不符合继续享受人才安居政策的。

2、触犯法律并被刑事处罚的。

3、擅自将住房转租、转借他人或改变使用用途的。

4、累计6个月未缴纳租金或相关费用的。

5、无正当理由累计6个月以上未实际居住的。

6、不再符合本细则规定的申请条件的。

7、 婚前夫妻双方均以个人名义租住人才公寓或产业新城工业园区配套住房的婚后应退出其中一套

8、存在其他违反相关政策规定行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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